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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教育评价改革,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布时间:2022-06-09

---中国职教学会质评专业委员会理事长  李志宏

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个根本标准、两条目标主线、四个关键领域、两个特征导向和三个机制保障。

一个根本标准: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两条目标主线:纵向贯通,突出办学特色评价;横向融通,突出社会功能评价,避免职业教育成为教育体系的“孤岛”。四个关键领域:办学上产教融合;人才培养上三教改革;学生能力上严格学业科学考核;治理模式上内部质保体系,推进现代化。两个特征导向:评价主体导向,发挥企业作用;评价权重导向,加大培训和服务权重。三个机制保障:标准基础作用;信息化手段;评价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。

一、坚持一个根本标准

1.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

《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着眼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引领职业院校牢记为党育人,为国育才使命,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主线,并贯彻于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之中,引导树立科学育人目标。

2.育德与修技并举,培养实用型人才

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职业性、实用性,决定了职业院校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,坚持育德与修技并举、立德树人与服务经济社会并重;以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、培养适用人才为己任,使学生具备政治认同、职业精神、工匠精神、健全人格和公民意识等方面的核心素养,同时又具备较高的技术技能水平,成为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的实用人才和时代新人。

二、抓住两条目标主线

1.推动职教体系中高本纵向贯通,突出办学特色评价

完善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位授予标准和评价机制;完善高等职业教育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考试招生办法;形成“就业+升学”两条腿走路局面(升学也是就业的一种形式:合同就业、灵活就业、自主创业、升学就业)

2.推动职普、职继横向融通,突出社会功能评价

职普融通:避免职业教育成为教育体系中的“孤岛”,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资源共享和理念互鉴,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。

职继融通:探索资历框架,推动职业教育学生与普通教育学生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互换关系,发挥职业教育在服务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中的独特功能和价值,切实形成“不唯学历凭能力”的评价体系。国家进选200个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。

三、着力四个关键领域

1.办学模式上,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

推动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:国家遴选建立500个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。建立一万个产教融合型企业,实行金融税收、财政补贴、土地、信用等组合激励,鼓励企业支持参与职业教育。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制度:推动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、积累和转换,实现不同类型教育、学历与非学历教育、校内与校外教育之间互通衔接,畅通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渠道。职业院校对社会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成果,可进行学习成果积累转换。

2.人才培养模式上,深化“三教”改革

健全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、聘用、考核等评价标准,突出实践技能和专业教学能力,完善以教书育人实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。改革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,破除“五唯”倾向。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。教育教学研究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教师能力提升的一项重要工作,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,解决职业院校做事“实”研究“弱”的倾向。

3.学生能力评价上,严格学业科学考核

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要求,严把出口关。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,加强课堂参与和课堂记录考查,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。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,加大过程考核、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。强化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严格考试纪律,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,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、评价与反馈机制,引导学生自我管理、主动学习。

各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培养需要,针对不同生源、不同学习时间、不同学习方式,改革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式方法,实行多元评价。结合课程特点和实际条件组织实施竞赛活动、技能抽查、学业水平测试、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。

4.治理模式上,健全内部质保体系

制定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,省级统筹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。建立技能抽查、毕业设计抽检等随机性检查制度。构建国家、省、学校三级督导体系和质量年报制度

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规则制度体系,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,通过常态化的自我诊断和改进,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,发挥学校是质量保障的主体作用,实现管理标准化、秩序正规化、手段信息化、质量可控化,建立起自律、自查、自纠,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。

四、突出两个特征导向

1.扩大行业企业评价主体导向

职教20条: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《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》:建立校企主导,政府推动,行业指导,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。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正从配角走向主角,必须将行业企业评价纳入职业教育评价的核心体系,将行业企业的岗位标准和用人标准引入职业教育评价标准。

2.加大职业培训、服务能力评价权重导向

职教20条: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,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。

提质培优计划:优质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2倍以上。

育训结合是职业院校的法定责任,加大职业培训和服务区域行业的评价权重,有利于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。

五、完善三个机制保障

1.筑牢标准在评价中的基础作用

职教20条: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作用。

提质培优:构建国家、省、校三级专业教学标准体系。修订职业院校设置标准,完善学位制度。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和校长标准,制定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。修(制)订中、高、本衔接贯通的专业目录和管理办法,推动新的专业目录和专业教学标准落地实施。制定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,探索开展专业认证。

《教育部关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指导意见》要求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,贯彻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、教学内容等方面基本要求。

2.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评价中的作用

通过数据采集平台搜集信息,整理分析,形成评价研究报告,用数据说话,用数据决策,用数据管理。充分发挥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的优势,创新评价模式,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评价,推动职业教育评估网络化、智能化、便捷化,提高效率,减轻评估专家和职业院校的评价的负担。

3.加强评价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

《评价总体方案》:加强专业化建设,构建政府、学校、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,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。

   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、教育测量等学科专业,培养教育评价专门人才。积极开展教育评价国际交流,贡献中国方案。鼓励培育行业企业、民间机构等第三方评价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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